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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喜讯 死刑终于变无罪 (此文已搬到新家)

中国老蚕 @ 2008-06-05 23:01:14

剪介195

还在团县委的时候,来一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,叫严打,讲从重从快。

结果老蚕一位好友,是全地区公安格斗比赛冠军获得者,被判处死刑。

判决书送到老蚕家里,老蚕当时家还安在母溪中学,刚好老蚕回家来;

判决书上写明:持枪拦路抢劫农民拖拉机运烤烟,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

最后好在还有:如有不服,限三天内上诉。但是当时只剩下两天时间。

母溪中学教师曾经开会说:这场打击犯罪活动,务请老师们不要卷入。

但是老蚕是团县委的,只是教师的家属,更重要的是此案确实是冤案:

第一,次案定性有错。当时其人是根据县政府打击烟贩布告拦截走私,

作为公安特派员,发现有人运烤烟异地贩卖不拦就是失职,视同犯罪。

判决书也说了,拦截的烤烟是送采购站收购然后上交,只差一百多元。

这就不但和持枪抢劫农民家里的烟、和抢银行的抢劫犯是决然不同的。

第二.拦截了走私烟,根据布告规定可以有40%的奖励,扣下也应该,

何况其人上交了绝大部分,假如只差一分钱没有叫,是不是也要枪毙?

第三,其人被判处死刑是谁高兴?很多被其人整治的小偷赌徒最高兴;

东安村的赌徒就说这个人被枪毙的时候,他一定要放一串很长的鞭炮!

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,老蚕让一位姓林的数学老师带一份上诉到中院。

上诉书发生了效用,好友没有被枪毙,老蚕在党校听到他无罪释放了。

类别:自侃自系列   101次浏览   6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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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杨柳依依
杨柳依依 @ 2008-06-06 22:57:43 评论
为你好朋友祝福!
开心
开心 @ 2008-06-06 22:40:23 评论
冰人
冰人 @ 2008-06-06 17:07:36 评论
有点荒唐。
闲云野鹤
闲云野鹤 @ 2008-06-06 16:02:13 评论
第一次来
兰兰
兰兰 @ 2008-06-06 01:25:33 评论
吸取教训
一心
一心 @ 2008-06-05 23:58:37 评论
这可是天大的冤啊,谁都知道走私烟是违法的,公安干警有劝拦截扣留的,这奖励没得到,还差点丢了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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